童新政高级律师,天津三实世纪综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童新政律师1985年9月赴日本留学,先后取得早稻田大学法学硕士、拓殖大学商学博士、东京大学金融学博士后。在199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20周年之际,童新政完成了日本历史上第一个徒步全日本四十七个都、道、府、县政府所在地的壮举。历时4个月17天,行程近7000公里。时任中国驻日本国特命全权大使杨振亚大使为童新政题词:《为中日人民友好做了件很有意义的事》,童新政被各界赞誉为“中日民间友好大使”。
1999年,童新政被天津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作为学有专长的留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到天津。2000年8月,童新政律师成立了天津市第一个以涉外、涉侨法律服务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截止到目前,童新政律师代理过除航空器犯罪以外的其他各种罪名的刑事案件和各种案由的民事案件,在中国内地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他在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代理过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业务,取得了极高的胜诉率和良好的办案结果,受到业界内外的高度评价。童新政律师在代理大案、难案方面也有突出的表现。
特别是他为二战中被强掳到日本的天津劳工崔庆云讨公道,10多年来自费10多万元多次到劳工被奴役的日本工作场所调查取证,与日本大型企业负责人当面交锋,据理力争,表现出中国律师的精湛业务水平与坚持正义的精神风貌。多年来,童新政律师参与了《每日新报》大量关于二战期间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维权的报道,受到法律界、新闻界和广大读者的好评。
2009年,童新政律师被国务院办公室,全国华侨联合会评为“全国优秀归国华侨个人”,获金镶玉奖章。
记者:是什么原因让您代理的案件取得了极高的胜诉率?
童:在代理各类诉讼案件中,我始终坚持“四不办案”的原则。
一是不详细调取全部案件卷宗不办案。而不是有选择性地调取和复印自己认为有用的卷宗内容。这就保证了法院掌握的全部卷宗内容,我都全部掌握,避免了案件信息的“不对称”。
二是“不研究分析透析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不办案”。案件一经发生,必然有其内在的因果关系和涉案各方的内在联系。而找出导致案发结果的真正原因,是破解案件难点的关键所在。
三是“不到案发现场实地考察不办案”。各种诉讼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其发生的第一现场,往往可能存在案发时留下的各种信息线索(人事方面的或物证方面的),到现场进行实际考察,很可能有所发现。
四是“开庭前不进行实战推演不办案”。无论何种类型的诉讼案件,庭下案件代理准备再充分,在实际开庭中往往也会因为诉讼对方的积极主动作为而出现的预想不到的情况,因此我在代理任何案件开庭之前,一定组织实际开庭推演。
童新政律师表示:“我并不满足,我始终要求自己保持‘要么在开庭,要么在准备开庭’的状态。打一场诉讼官司,进一步把自己的律师执业目标定在‘80岁时仍在诉讼第一线开庭代理案件’。”(记者 张家民)